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件,最终判决原告胜诉。原告殷某某是一名配音演员,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被告某智能科技公司平台对外出售。
🎙️
原告声音被AI化
未经同意,被告公司擅自使用AI技术复制原告声音
⚖️
法院判决
被告公司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25万元
"自然人的声音具有独特性、唯一性、稳定性,能够被识别并与个人身份关联。AI生成的声音与原告的原始声音高度一致,能够被公众识别为原告的声音,因此原告的声音权益也应及于AI生成的声音。"
📜
体现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
包括声音权益在内的人格权得到法律保护
🤖
AI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
强调技术应用应尊重和保护人格权益
"此案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益参考,有助于推动声音AI行业的规范发展。"
信息图由AIbase制作
官方网站:www.aibase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