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:声音高度一致,构成侵权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件,最终判决原告胜诉。原告殷某某是一名配音演员,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被告平台对外出售。
原告:配音演员殷某某
诉求: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
被告: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五被告
行为:未经同意,AI化使用原告声音
体现民法典对人格权(包括声音权益)的保护
为声音AI行业发展划定法律边界,推动规范发展
AI技术应用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格权益!
信息图由AIbase制作
官方网站:www.aibase.com